冬(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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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件衬衫一个吻,就是爱情的全部
因为有《蓝宇》和《军中兄弟》这种BL生死恋在先,《断背山》也是以其中一个的去世为结局,所以我先入为主地认定《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应该是个会死人的悲情故事——思维定势这事儿真不是我的错,被虐心小说毒害的恶果之一就是把死亡作为最高标准的催泪弹。事实上不是。爱情死不了人,人也不会那么轻易就死。这世界上没有那么多飞来的车祸和突发的绝症。但是爱情会让你把另一个人的名字作为休止符,你的生命因他的出现而出现截然不同的两段:他之前,他之后。他之后会有无数个更好或更坏的人,但是那些人好坏的标准都是他。他是唯一。他是永恒。他无可替代。只是你和他再不能在一起,那份失落与怅然却深深埋藏在回忆中最晦涩的角落,无法言说。
从节奏上看,《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是典型的慢热。对于习惯了华丽开场和快节奏的现代读者来说,它的调子实在是有些拖沓。就像地中海那湿热粘稠的夏风,不断撩拨心弦,却又始终不得要领。看故事的人简直要和故事里的人一同因揣测、猜疑、试探和幻想而发疯。但是,那股热情太美妙,那份欲望太强烈,又让人实在忍不住要看下去,看那些午后和午夜的梦魇般低语如何一步步到来、实现。
不见光的爱情是禁忌,最美好的时刻无法在阳光下晾晒,最心碎的时刻亦无法痛快表达。这是奥利弗和艾利奥最喜欢莫奈崖的原因。只有在那一小方领土上,他们卸下伪装,摒弃猜疑,真诚地面对彼此内心。而后来,在长达二十年的几乎无来往的空白岁月里,那张印着一方领土的明信片一直在奥利弗的身边,陪他娶妻生子、迎接衰老。
很多人都相信,对于曾经的恋人,老死不相往来是最好的方式。面对大自己七岁、先一步结婚生子的奥利弗,艾利奥也是这样选择的。他从来不曾告诉他那个夏季自己压抑过怎样的澎湃热情,私底下曾经怎样向他许诺一生不离不弃。他下定决心不原谅他,无论再次见面时有多么强烈的渴望想靠近他,也都装得云淡风轻。没错,对于一个注定要在你生命中消失的人来说,绝口不提要比千言万语好,一杯马蒂尼,一个善意的玩笑,一句漫不经心的“回头再说”,都表达出他最决然的态度:我不原谅。可是,奥利弗偏偏告诉他,在那个他珍藏了十七年的莫奈崖明信片背后,他写了两个字:真心。
不禁想起小说《霸王别姬》里,段小楼和程蝶衣最后相见时,段小楼说的最触动程蝶衣的那句话:我都知道。
他都不说。他都知道。他用执拗和不原谅伤害自己半生,以此来表达一份扭曲的爱意。而到了最后,对方只是四两拨千斤,轻而易举就击碎日积月累建筑起来的对抗和恨意。这样的爱,才是山呼海啸,才是攻城略地。
小时候看爱情,觉得轰轰烈烈才过瘾,才澎湃。现在到了一定年纪,方觉平淡中的回味和咀嚼才更虐心。当那个人已经成为过去完成时,当他已经成为你记忆实验室里一株风干了的头颅标本,他却真实地回到你的面前,一丝一缕擦掉岁月积累起的尘埃,让你一寸一寸细数那些有他和没有他的时光。谁能经得住这样的考量?
他们开玩笑:“我会告诉我儿子,当年有个少年半夜偷偷溜到我的床上,我们操到脑汁都要流出来了。”“我可不希望我儿子出现在你的床上。”
他们又在试探:“回来了,高兴吗?”“你呢,我回来了,你高兴吗?”
他问他:“最好的时光是什么?”他闭眼回想:“那晚我刚吐过,在回酒吧的路上你吻了我。人来人往,但是我不在乎。你也是。那个吻仍然在那里,谢天谢地。那个吻和你的衬衫,是我从你那里得到的一切。”
二十年就好像是昨天。而昨天只比今天早一点。他和他一样,什么都记得。
如果蓝宇一直活着,他会为捍东写一本书的话,就应该是这样的一本《请以你的名字呼唤我》。爱会让活泼的人更聒噪,也会让沉默的人更寡言。如果不幸你恰恰是后者,那么,还有什么比用自己的名字呼唤对方,更美好的爱情寄语呢。
爱的反面不是恨,而是令人窒息的淡漠
张晓风曾经问她的学生,爱的对立面是什么。学生们众说纷纭,当然,最多的答案是恨。张晓风说,未必。她做了一个假设,如果很多年很多年之后,你在路口偶遇曾经的恋人,怎样的对话最虐心。学生们想不出,她给出答案说,最虐心的是俩人互相看看,淡淡地问一句:“你是不是认错人了?”学生们哄堂大笑。然后她说,你看,爱的对立面不是恨,是淡漠,是心中不再有火花。
这是很久以前看过的文章,一直忘不掉。看好文章的好处是轻而易举在高人那里得到明朗的结论,很多事情都不用再困惑。看到《完美妻子》这本书的时候,我心中有了小小的战栗——这个故事正是通过对一个女人内心细致深入的描写,来解释“淡漠”蕴含的摧古拉朽的力量。爱是如何转化为淡漠的,淡漠究竟如何摧毁一个人。
作者用了很新奇的写作方式——作为女主角的“完美妻子”没有名字,而是用一个“你”字代替。这是大胆的尝试,意在直指人心,好像她早就猜到读者是跟女主角一样的看似完美实则绝望的主妇,渴望挣脱心底的牵绊。“尽情地写出女人心里想到的、却又永远不会说出口的私密之事。”于是,就有了这样一个“敢于说出自己心声的女人的故事”。
那么,这个没有名字的女人,她的心声是什么呢?
她和母亲的关系不好,觉得母亲不够爱她,她很小的时候母亲就逼着她独立,母亲忙于自己的事业,不愿意去关心她少女内心的微妙变化。
她有一个火辣热烈的闺蜜,性感奔放,语出惊人。她说“我还没有笨到去爱。”她说:“我们女人就是不知道如何取悦自己,我们永远都不会懂。直到现在我们都还以取悦男人为主,承受的代价就是葬送了自己的快乐。”她羡慕又嫉妒这位闺蜜,她闪闪发光,衬得她平淡无奇。一想到这件事就像有片乌云掠过头顶似的。
她有位事业有成的丈夫,在外人面前他体面而有尊严,但是只有她知道在他身边她有多不适。她融不进他的社交圈子,融不进他的家庭。她受够了他的洁癖,不喜欢他亲热的方式,他甚至无法满足她对亲昵的小动作的渴望。而她又必须在人前装出一副夫唱妇随的样子。对于他来说,她甜美,大家都喜欢她,带她出去交际很有面子,作用不亚于一只金表、一套西装。可这不是她想要的,她想要的是如胶似漆的缠绵,是不管不顾的狂野,是浪漫的情话、书信、鲜花,是生活掌控在自己手里、心爱的人会完全支持的那种安全感。
这些,没有人知晓。即便那位最通透的闺蜜也不知道——女主角是这样以为的。
她从不叹息。但是心中的空洞在放大。读书、写作、教书,这都无法将心中的虚无填满——直到她遇见情人。
这看起来是一个缠绵悱恻的婚外情故事,可它绝对不通于《廊桥遗梦》那般隐忍美好,又不同于《失乐园》那样悲情残忍。它完全从女性的内心渴望出发,长久以来被压抑的欲望像一根灵巧的绳索,不断抛出,不断延伸:发现丈夫与闺蜜私通,与闺蜜决裂,寻找外遇,驯服情人,勾引汽车司机,欺骗丈夫……
一场几乎难以控制走势的大火几乎要把整颗心烧焦,她终于疲倦,选择放下执念,选择生孩子,来结束前半生的执念和纠缠。她想要妥协,觉得从前淡漠的生活没什么不好,甚至可以进一步发掘它的好处。她觉得丈夫已经变得温柔,或许他并没有跟她的闺蜜乱搞,或许她可以恢复跟闺蜜的友谊,或许她可以修补母女关系,或许她可以跟儿子一起建立一个新世界……可惜的是,执念终究是执念,淡漠终究是她消受不起的重荷。
小说的结局给了我相当大的震撼。这也是作者叙事技巧上一个让人拍案叫绝的地方。母女二人角色的切换让原本暖意融融的结局猛地一转,瞬间开启后妈模式。
我曾经在不同的年纪跟朋友探讨过同一个话题,对于一个活得丰盛艳丽的女人来说,两个结局,一个是在爱得如火如荼的时候在匆匆赶去约会情人的路上被突然出来的汽车撞死,一个是嫁给丈夫之后每天忙于洗衣做饭带孩子渐渐丢失自我。哪一个更悲伤?在不同的年纪,我们给出了不同的答案。
我已经足够成熟到理解永远的意义
当我死了的时候,亲爱的,
请别为我唱悲伤的歌。
我的坟上不必安插蔷薇,
也无需浓荫的柏树。
让盖着我的青青的草,
淋着雨,也沾着露珠。
假如你愿意,请记着我;
要是你甘心,忘了我。
年少时喜欢的诗句,时隔多年,一直忘不掉。那是一味迷恋死亡气息的年纪,总觉得这世上最无奈的是死别,最美丽惊艳的是在相爱的时候共同赴死。长大了才知道,最让人肝肠寸断的不是被上帝之手划开生死界限,而是明明相爱的两个人近在咫尺却不能拥抱。
最初翻开《爱城遗梦》,以为是黑道风云,英格兰的异域土地上华裔黑道刀兵相见,抬手是云反手为雨,在小小的爱丁堡展开一场生死较量。多读几页才了然,这是在为一场华丽的爱情做铺垫。一个是阆苑仙葩,一个是美玉无瑕。以他的高深城府和复杂阅历已经不再会为谁一见钟情,却偏偏在她面前失了分寸,逐渐丧失理智与自持,陷入那个叫爱情的温柔沼泽。
“他们往上奋斗,我们往下漂流,靠着刹那的码头,答应你,只为吻你才低头。”总觉得这几句歌词是叶一程和秦音的最佳写照,那样高贵孤傲的领袖人物,为了一个爱字,舍生忘死,抛家业断手足,最后只剩下孤单的背影与高耸的古老钟楼遥相呼应。
“就算我没有在圣诞集市上见过他,就算他没从喝醉的流浪汉身边救下我,就算我们不曾在大学纷飞的山路上并肩而行,那么在更危险的场景里,也许是暴雨淹没陆地,也许是龙卷风摧毁房屋,只要世界末日没有吞噬地球,我总会在某一个角落遇见他。我那静如止水的前半生,只等遇见他时,掀起风浪。”
秦音这段内心独白,几乎是所有少女对梦中情人的完美诠释。崇拜英雄,迷恋勇士,在他荣耀时仰慕他,在他失意时陪伴他,在他被万花丛围绕时心怀嫉妒和怨恨,却又被他几句甜蜜情话哄得破涕为笑。
如果说言情小说的要义就是实现女人们对完美爱情的幻想,那么毫不夸张地说,《爱城遗梦》就是写给每个女人心中那个不老的少女的安魂书,它让女人内心那个渴望安抚的少女得到最大限度的满足。
最喜欢那一段,深夜长巷,寂静幽深,刚刚在演奏会上出尽风头的秦音抛开众人的鲜花和掌声从大厅飞奔出来,找到独自在黑暗中抽烟的叶一程。他的脖子上还戴着那条好笑的发光领带,只为了让她在人头攒动的大厅中能很快识别他。二人深情相拥,叶一程的大衣成为秦音遮风避雨的堡垒。他说:“站在外面的时候我在想,我永远不会放开你,哪怕要付出代价。”
“你知道——”叶一程又说,“我已经足够成熟到理解永远这个词意味着什么。”
可惜,彼时,秦音还不懂。那个少不经事的小女孩不懂。她以为永远就是占有;永远就是胶着不分离;永远就是枪声想起时不顾一切地挡在他前面;永远就是当上帝已经写好结局,她还固执地以为上帝会偏爱她多一些……待她懂得,已经太迟。
多少人爱慕你年轻时的容颜,而我更爱你被岁月摧残后的脸。当年的小女孩秦音已经长大,当年叱咤风云的叶一程已壮士暮年。但是他的头颅依旧高傲,他的身影依旧伟岸。当广场上的鸽子漫天飞舞,秦音终于明晓“永远”的含义。
永远就是,即使不能朝朝暮暮,即使不能拥抱亲吻,也会放在心上如印记,戴在臂上如戳记。永远就是当英雄决定带着孤傲的姿态维系自尊,你即使泪流满面也决口不提我爱你。
他们在谈论政治,我只想念你的身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