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第2页)
他们在谈论政治,我只想念你的身体
写字的好处就是可以在作品中肆意表达自己的情绪,爱一个人誉之,恨一个人毁之,思念一个人可以尽情表达,哪怕夸大其好处坏处都无所谓,哪怕将内心泛滥的波涛倾倒向世间闹他个水漫金山也无所谓。艾什伍德即使如此。这本《单身》的创作就源自作者本人的一次失恋,小他30岁的好基友与之分手,他由此得到灵感写下《单身》,并在故事将恋人的离去写成死亡。
宁愿你死去,也不想你离去。相爱的人就是这么任性。
当然,这只是笑话。任性而为成就不了传世之作。作家与一般写作者的区别就在于能够将奔涌的不懂节制的情感写得条理清晰,恰到好处。
从小处着眼,你可以把它理解为一本“私小说”。艾什伍德用一种看似波澜不惊的语调表达着恋情终结的心碎。科林?费斯在电影《单身男子》用隐忍、内敛的表演表达了失去恋人的乔治那份悲痛和茫然,让人唏嘘。而原著《单身》中似乎很难看见那原本应该拥有的哀伤。吉姆死了,哦,不就是车祸死了么,那很好,因为发生得太快,来不及体会痛苦。
不要把哀伤挂在嘴上、脸上,失恋原本就是一个人的自生自灭。这个世界不会因你的难过而安静一点,他们关心粮食关心政治关心电视,哪里有时间关心你。
你看,邻居们依旧假装和善;熊孩子还是那么招人讨厌;他们眼中我还是那个道德败坏、性取向有毛病的怪兽;有些国家在制造导弹;有些文明即将礼崩乐坏;我照常给学生讲课,他们听到一点点知识就哈哈大笑认为我很渊博;我给他们解答问题,可我不知道自己究竟说了些什么。对了,我还去探望了那个垂死的妇人,你和她曾经好过一段儿,你特么是基佬啊,你竟然和她好过一段儿,我是有多嫉妒啊——现在好了,她快死了,死在我前面,我傲娇而冰冷地看着她,庆幸我会拥有你,永远永远。
诸如此类的艾什伍德的小情绪贯穿整本小说。
但是如果仅仅将其理解为“失恋日记”,却低估了它的含金量。在这本小说创作的年代里,社会风气相对闭塞保守,同情恋尚未被认可。作为同志运动的先锋人物,艾什伍德借助这本小说来为同志正名——被当成怪兽又如何,我还是要活下去,还是要爱下去,他现在必须要活下去,必须要爱。
在大海面前,“急于接受净化仪式的乔治再向前蹒跚几步,张开双臂,以承接浪涛的冲刷犀利。他把身心奉献给海潮,涤净思想、语言、情绪、欲望、身心、整段人生;一次又一次,他重出水面,每一次都变得更清洁、更自由、更少。”
他嘲讽,他揶揄,他絮叨,他漠视,他自恋,他自卑,他垂垂老矣,他老骥伏枥。他看似摆脱了恋人离去的痛苦,却又在某个不经意的瞬间撩拨心事:我们一起种下的常春藤还密密匝匝交织着;共同走过的那座小桥还是七扭八歪地残破着;我们终日流连的小酒馆依旧人声鼎沸;常去的那家超市还是商品充裕,我可以用它们来填满购物车——虽然回忆填充不了内心。
没有独自吃过饭的人,如何知道寂寞的含义?整本书都在故作冷漠,只有回到那间满是纪念物的屋子里,才会显得无所适从。从前嫌房子不够大,一个人才觉得房子太大了。
电影里最令人动容的那一幕,乔治和吉姆双双坐在沙发上,各自围着毯子捧一本喜欢的书。唱片唱完了,吉姆说:“老东西,去翻唱片。”乔治白他一眼:“我太老啦,走不动。”眉眼含情,一颦一笑皆是动容。人已去,沙发空,即使再有一个年轻的身体留宿在这房间里,也装不满那倦鸟归巢而巢已倾倒的虚空。所有文字可以描述出来的思念都是虚幻的,一个身体对另一个身体的想念才不会说谎。所以,不如,就随你去了吧。当乔治那骄傲的灵魂与沉重的肉身脱离,他才在不可逆转的销毁中松了一口气。
幸好,小说出版之后,好基友与艾什伍德重修旧好,像只温顺的小猫缱绻在老马身边,并且成就了一段三十多年的爱情传奇,直到艾什伍德绝症去世才算终结。这个世界上啊,终究是有爱情的——并且只被相信爱情的人所拥有。
那种融化的感觉,叫自由
喜欢笛安很多年,从《姐姐的丛林》开始,到后面的“龙城三部曲”和《告别天堂》,以及短篇集《妩媚航班》。她的文字完美地结合了少女的柔软和女人的通透,笔下的角色都如凛冽冰雪,读后让人心明眼亮。《南方有令秧》是她第一个历史长篇,写明朝万历年间徽州的一个节妇,守寡十几年,用生命换来一座贞节牌坊。
已经有很多人问过笛安,为什么要挑这样一个题材来写。笛安说“忘记了”。这个回答很巧妙。看完这本书,我倒很想替她答,这样一个看似吃力不讨好的故事写出来有几大功效:能够满足作者窥探历史的私欲;能够最大限度地展开想象,在写作的过程中体验完全不同的生活状态;能够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探索女人原始的生命处境,探寻最初的困惑与最终的自由。
文中借兰馨之口说:“他们男人过得有多惬意。他们也知道人生短暂,可对他们来说,不一样的活法就是有不一样的滋味。拘束着点儿使得,疯一点儿也使得。他们通笔墨会说话,什么样的活法在他们那里都有个道理。”
兰馨是这个长篇小说里不太关键的一个配角,却是特色最鲜明的一个,不得不藏着“女同”的身份嫁人,最终难逃三尺白绫的命运。虽是配角,却是那硕大的唐府中活得最明白的一个,她说:“天下文章那么多,并没有几篇是为女人写的。”
可叹令秧不识字,且晚熟。天真如她,十六岁守寡,被族里的男人们撺掇着以死殉节,为族里换一座贞洁牌坊。令秧觉得,若是死掉自己一个,能够荣耀那么多人,也不错。“女人既然被扔到自己的命里了,怎么着也能活下去。”怎么活不是活,不如与活在传说里。
然而命运跟令秧开了个玩笑,偏偏没让她死,让她背负着清冷的寂寞,守着唐府里寂寥的月光,带着一个孽种,活了下来。
从文风上看,这部小说颇有《红楼梦》的影子,尤其是唐府的人骂起人来:“小蹄子!”“还不替我撕他的嘴!”句句带着红楼腔。但是这部小说有意思的地方在于,其中并没有红楼那样的勾心斗角、风刀霜剑。里面所有的人都是好人,都齐心协力帮令秧。万众一心地守口如瓶,就是为了让令秧活下来。因为在他们眼里,活着就是好的。至于怎么活,倒是不必追究的。一群因为没了丈夫而必须冰清玉洁的女人,难道除去名声跟贞节牌坊,再没有第二件事了么?这不是她们思考的范围。
可是令秧思考了。连最亲密的云巧都指责令秧不爱自己的女儿,令秧并不辩驳,因为她思考了。她想要为女儿寻一个更好的活法,所以把她托付给谢先生。因为她思考了,所以她知道谢先生在她的生命里扮演着最重要的角色。“说到底,朝廷能不能知道这个女人,能不能给这个女人立牌坊,还是男人说了算的。”因了这份信任,她不多言语,却把自己和女儿的命运交付给谢先生。
说到这里,关于这本小说的最大争议就出来了:令秧和谢先生之间到底有没有爱情?这层没有戳破的窗户纸,恰恰是这部小说里作者最高明之处。
映山红不能放在屋子里,这是谢先生说的。
断一条手臂能够保全名节、成就佳话,这是谢先生说的。
人生在世本来就是受苦,不受这种,便受那种,所以不妨去演戏,演大家最爱看的那出戏,这是谢先生说的。
只有对着谢先生,她才能想高兴便高兴,想伤心便伤心,想生气就摔杯子——因为只有他并不觉得,残了一条手臂的令秧跟往昔有任何不同。虽然谢先生已近半百,在令秧眼里,他依然是那个潇洒倜傥,没有正形的浪荡公子——他头发已经灰白,她却视而不见。
寂静就像柳絮一样,飞过来,塞住了她的耳朵。但是谢先生的每一句话,她都听得清清楚楚。令秧的心里,是有谢先生的。谢先生不是完人,他功不成名不就,终日混迹于秦楼楚馆,捧花魁养男妓,身上少不了世俗男人的泥淖污秽。可是女人们中意的,从来都是一种恰到好处的脏。
那么,谢先生如何看待令秧呢?
“夫人,你若去了,这人世间我便是没有故人了。”
“我也一样。我真舍不得先生。”
“也罢,早走一日,便早了一日。你定能化作花,化作云,化作那些最有灵气的物什。夫人,走好。”
这个男人和这个女人像战友一般,在漫长岁月荒谬人生中达成了宿命般的友情。
情不自禁,是这世上最糟糕的。但是令秧,固执地选择了情不自禁,并勇敢承担了这样做的后果。她终于融化了,变成了透明的,甩掉了沉重肉身,化作碧绿的春江水。她没有机会知道,那种化为江水的感觉,名叫自由。
思考,是女人给这个充满限制的社会的理性回应
“为什么我和男人在一起的时候,想表现得迷人和聪明一点,却往往让他们觉得我傲慢和难以忍受?也许是因为他们总是觉得男人才应该在舞台的中央,而我总让他们觉得不舒服。我会不会遇到这样的男人,让我不会想去挫挫他的锐气?”
要说这段话出自简·奥斯丁的某本小说,我丝毫不会怀疑。但它不是。它出现在斯特凡妮·莱曼的《美好古董衣店》里。同样是讲女孩子在男性主导的社会里为自己的事业、爱情做抗争,《美好》一书的故事设计更有意思——有两位女主角,生活在相差一百年的不同时空里,却通过一本日记、一栋公寓巧妙地发生了交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因为性别的缘故产生奇妙的相互影响。
比起另一个跨时空闺蜜电影《朱莉与朱莉娅》,《美好》更理智,更具历史感。作者生动再现了20世纪初期纽约第五大道及周边商业区住宅区的样貌,并配合照片、历史材料反映了这一片街区一个世纪中的变迁发展。老房子被拆迁,楼房越来越高,摩天大楼取代了传统街道,城市的商业格局面临几次重新棋牌。最重要的是,它勾勒出那个时期敢于寻求独立的“女权”先驱的形象。那时候的女人,没有工作的权利,没有高新的权利,没有和男人同工同酬的权利,没有自由恋爱的权利,甚至不具备单人入住酒店的基本权利,必须作为妻子或者女儿随同男人出入。时代给予女人重重限制,包括女主角奥莉芙的爸爸都认为女人最好的身份是家庭主妇,最好的装束是紧身衣外面箍着长裙子,穿着套装出去工作简直是胡闹。在这样的时代背景中,渴望改变境遇、有独立思想、追求性别平等的女性们用不同的方式作出了反抗。
除此之外,对性的探索在这本女性小说里占有很大比重。女性对身体的认识,对性关系的认识,都带有很强的时代特色。生活在20世纪初期的奥莉芙不敢正视自己的女性身体,认为性关系都是脏的,不懂得女人如何生孩子,偷偷买来一本相关书籍翻阅,里面的知识还都是错的……两个女孩在一起探讨小孩是怎么生下来的并且用“拉屎一样”的形容词,这样的情节忍不住让人大笑。
作者用一种少女特有的天真、懵懂语调淡化了性蒙昧时期女性在这个方面的愚昧,随着故事情节的推进,让奥莉芙逐步敢于“做自己”,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性别有充分的爱的权利、做爱的权利、避孕的权利以及生育的权利。在今天看来非常容易的一件事,倒退一百年,都是冒险,都是奢望。
如果一路高歌猛进下去,这本书就会是一本女权主义的模范读本了,但这本书显然不是。作者在奥莉芙的身上实现着权益的争取,却在另一位女主角、21世纪初期的阿曼达身上探讨了女权争取道路中遇到的尴尬困境。
首先,经济方面,虽然女人有权利工作,但实现经济上的完全独立还面临巨大困难。奥莉芙在一百年前做商店售货员,周薪7美元,房租却用掉6美元,剩余的1美元完全不够其他日常开销;到了一百年后的阿曼达身上,她的古董衣店创业起步艰难,很长时间都需要接受情人的援助,房东涨房租之后她连店面费用都担负不起。
情感方面,奥莉芙终于勇敢表达对男孩的爱意,却在男孩离开之后忙于事业,再无恋情和婚姻;到了阿曼达身上,她跟有妇之夫纠缠不清,陷入无法自拔的小三境地脱不了身。虽然女人有权利选择爱人,但是在爱情中受伤更重。因为她们会怀孕,即使有了种种避孕措施,还是会有意外。奥莉芙和阿曼达的故事情节中都有例假延迟时的惴惴不安,这绝不仅仅是巧合。
时代似乎进步了不少,但牢笼远未突破。
奥莉芙在最后一篇日记中写:“我很好奇,未来的人们会怎样看我们这些生活在世纪之交的傻瓜们。也许到了那一天,这个世界上的女人能和男人一样平等。”
有点遗憾的是,日记的阅读者阿曼达,以及本书的众多作者,不能给出圆满的答案。但这不会妨碍今天、以后的女人们去争取、去发现。权利不会不请自来,女性在这个世界上的每一项自由都是大浪淘沙之后沉淀得来的金子。每一场对平等、自由的抗争都是一出戴着镣铐的舞蹈。时代也许并不完美,但是总会有人为了完美而战,他们怀揣热忱、头枕理智,就像《肖申克救赎》中的安迪,一边忍受地狱的摧残,一边探索通往天堂的暗道。看书阁『m.seeshu.net』,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