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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豆,我想你(套装9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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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第4页)

6月7日

“下铺,5日下午我生了,五斤三两的男孩。伤口很疼,现在才好一些,我基本上迷迷糊糊了两天,生孩子真不是人受的罪。对了,你以后得生个闺女才能跟我做亲家。”

“下铺,生孩子那天很想你。给你发完短信就哭了,医生还安慰我让我别紧张。很多不顺利的时候真想对着你使劲儿哭一场。我和孩子在南京等你来。”

6月8日

“下铺,今天是我生日,可是我从昨天到今天一直被吸奶器摧残,孩子吃不完奶也是折磨人的事,我在排多余的奶,龇牙咧嘴的!今天是端午节,你要记得吃粽子,照顾好自己。”

6月13日

“下铺,爸爸要回家去了,留下妈妈照顾我。不知道为什么,爸爸一说车票买到了,我就哭了,真想他能多留几天。可是我也清楚,他早晚还是得回去。在身边的时候不觉得,真的要离开了,才发现自己是那么舍不得。”

“下铺,为什么有这么多事情让人无奈,我越来越觉得力不从心了。刚才喂孩子吃药,他还那么小,就要吃这种苦。”

“下铺,安家吧,再不要远走了。过了这么多年,经历了那么多事,我才明白这个道理。可惜太迟了。”

那个夏天,在北京,到处都是地震的消息,水灾的恐慌,奥运的期盼,京城治安的警备状态……可这一切都与我无关。我只是回想起高中时我们在一起经历的风风雨雨,回想起我们分开的这些年世事变迁,一路想到她的婚礼、她怀孕的消息,想到她肚子里每天都在成长的生命,想到已经来到人世、而我尚未见面的“女婿”。闺蜜终于把他生出来了,经受了那么多苦难和考验,我的生命好像也起了某种微妙的变化。

一转眼,到今年,“准女婿”已经快上小学,而叛逆青春期格外长的我,也终于尘埃落定,鼓起勇气决定担起生孩子的责任。前天“准女婿”生日,我和闺蜜聊天,又聊起这事儿,她还不忘记调侃我:“别说我咒你生闺女啊,因为你欠我个儿媳妇。”

听完这话我就乐了,因为刚巧听人说过一句笑话:每个混蛋都会生个闺女来收拾自己。当年我是怎样跟我亲妈吵架的,怎样把她气得更年期提前?怎样不顾阻拦一意孤行地要到离家千里远的地方?回想那些调皮任性的日子,回想少女时代最喜欢的那句“好女孩上天堂,坏女孩走四方”,回想起从前的一切叛逆、愚蠢、歇斯底里的疯狂,我终于能坦然地笑了。或许命中注定真会有个小冤家来替我妈向我讨债,整饬一下我这个混蛋。

我对闺蜜说:“以前很怕生女儿,害怕我没有足够的耐心和信心把她照顾好。现在不怕,想着我会倾我所有给她愉快的童年和快乐的青春期。我只是害怕,她没有我这样幸运,遇到你这么好的闺蜜。”

睡在我上铺的闺蜜,睡在我寂寞的回忆。你说每当你又看到夕阳红,每当你又听到晚钟,从前的点点滴滴会涌起,在你来不及难过的心里。

上铺:很想你。生日快乐!

我不想你,只是很想当年那样爱你的我

我写过一些青春言情小说,所以很多人觉得我是永恒的十七岁少女心。其实我的十七岁一点儿都不少女,内心强大如莽汉,外表潇洒如帅T,而且疯狂地倒追校草。那时我们同在省重点,念着同样的年级。他除去英语弱一点,其他科目成绩和我不相上下;他人缘极好,男生都喜欢跟他约踢球约吃饭,女生都喜欢围着他问各种天文地理的稀奇古怪的问题;他是很传统的浓眉大眼高鼻梁,偶尔戴眼镜也遮不住他的双眼皮;高一入学军训时他是标兵,穿军装的样子比军队里来的教官还要帅。

那时的我呢,有着不错的成绩,有着不错的性格,也有着不错的身高和不错的青春期婴儿肥——你知不知道,这样的女生其实特别悲催,她们往往会有着不错的朋友圈子,而这些圈子里的男性通常会把她当“哥们儿”而不是交往对象,更谈不上暗恋的女神。那时的我是这种悲催女生里的极品,光听绰号就知道:阳刚。那时不流行“女爷们”,也没有“女汉子”,一个女孩被唤作“阳刚”,如果还有廉耻之心的话,应该一哭二闹三上吊一下以呵护自己玻璃一样的少女心吧。但是我没有,我乐哈哈地接受了,还在人家大声呼唤的时候脆生生回答。十六七的男孩子喜欢的女生款型肯定千差万别,但是我清楚地知道,我喜欢的人,他不喜欢我。因为别人喊我绰号的时候,他在笑。

你不喜欢我,没关系,只要我喜欢你就好了。

谁让他笑得那么好看呢?阳光穿透梧桐树的叶子,细小的光斑跳在他的脸上,他的大眼笑成一条缝,我想我这一生都忘不掉。我曾在自己的长篇小说《我的孤单你永远不懂》里写过一个长长的暗恋的故事,写到女猪脚暗恋男猪脚,故意绕到他的班级门前走,或者故意在他经过自己班级时跑出去制造“偶遇”,课间操的时候升旗仪式的时候,一双眼睛死死盯住他在人群里到处搜索他的影子。这样的白痴行径任何一个暗恋过的人都做过吧。好吧,如果只是这样,我也就跟其他怀春少女没什么区别了,太对不起“阳刚”这个美称。我没暗恋,我表白了。具体细节不多讲,反正我顺理成章地被拒绝了,好在我心胸宽广皇恩浩荡,继续腆着脸跟人家做“哥们儿”,食堂打饭的时候故意插队到他前面,全校大扫除的时候故意挤到他跟前让他帮我洗拖把,考试前找不到2B铅笔填写答题卡一定要跑到他们班门口去“借”(好在那时候2B这个词儿还没有像今天这么普及),写了新小说第一时间拿给他看揪着他耳朵让他说“好”……直到高考的最后一天,我还用他的饭卡给自己买了碗冰粥喝。

死缠烂打,软磨硬泡,甜软绵贱,死不要脸,却满心都是幸福。

十六七岁的年纪,谁都不敢说“爱”,偷摸说句“喜欢”已经是不得了的大事。现在回想起那段岁月,反倒觉得那是“真爱”。那样的感情,没有斤斤计较,没有患得患失,太急着把自己奉献出去,恨不得让全世界都知道我对那个人的心意。如果可以把心剖出来,我一定会的吧,一定会很大方地递到他面前说:“你看你看,这就是我的感情,鲜活滚烫。”也许他会感动,也许仍旧拒绝,甚至会吓到或是惊恐。但是我就那样执拗坦荡,无怨无悔。

高三那年,我家出了事,我整个人都灰头土脸,飞扬跋扈的精神不在,每天没精打采像条死狗。爸妈也空前忽略我,不记得我的生日。生日那天中午,我拎着饭盒去食堂吃饭,校园广播站又按照惯例开了“点歌台”。恍惚间听到主持人在念我的名字,说祝我生日快乐。世界好像一下子安静了,正喧嚣的校园一下子凝固了,其他声音都被我自动屏蔽,耳朵里只剩下某某某为我点播的歌曲。借着播音员的声音,某某某对我说:“别怕,有我在。生日快乐。”

他为我点的是《同桌的你》,老狼的。“你从前总是很小心,问我借半块橡皮。你也曾无意中说起,喜欢和我在一起……”我从来没小心过啊,用橡皮都是用抢的啊。我特么哪里是无意中说起啊,我就差堵在你教室门口大喊我爱你了。音乐那么好听,旋律那么悠扬,我戳在校园的甬路上,伴着人来人往,哭得像个傻逼。

他送我的生日礼物是一盘磁带,就是《同桌的你》。其实那时候大家已经很少听磁带了,CD已经成为炫耀的配饰。但是我视那盘磁带如珍宝,把随身听放在枕头边儿,每天临睡前都要听几遍。终于有一天半夜,我的随身听不争气地坏了,把磁带搅出来老长。我拿根铅笔很努力很努力想把磁带绕回去,可是不知道怎么搞的,带子拧个儿了,再也回不去。不能听了。窗外凌晨三点的月亮跟大冰盘似的,一盘子清冷光辉都洒在我身上。我一边绕磁带一边哭,嘟囔着“妈的这是某某某送我的啊怎么能坏了呢”。再次像个傻逼。

后来我们天各一方,到了不同的城市,读不同的学校和专业,各自谈着恋爱,大方地调侃对方的失恋。我落井下石打击他:“谁让你当年不接受我一番盛情,活该被人甩掉!”他发挥腹黑毒舌优势:“谁让你当时那么胖,还顶着一个难听的绰号不以为耻反以为荣。”我气得想摔电脑,终究只是诅咒:“你肯定比我晚结婚,哼!”他的QQ很长时间保持输入状态,最后回了一句:“当然啊,你长到20岁就可以结婚,我还得熬到22岁。”不知道怎么的,鼻子就有点儿酸,眼里泛泪花,再没回复他。我当然很快就会到20岁,但是20岁的时候我已经知道曾经特别想嫁发誓这辈子就要嫁他如果不嫁我就出家的那个人,永远也嫁不成了。

再后来,他回到故乡,三十而立,成家立业,水到渠成。我漂泊异乡,劫数多多,却也幸运地否极泰来——更解气的是,我终究比他先结婚。

消息是在同学那里辗转听说的,我们没有再联络过。几次高中同学聚会,我都因故没到。同学说,他现在事业挺好家庭挺好一切都好,我哼哼,他当然要好好地活着,这样才可以看到我事业很好家庭很好身材很好一切都好,哼哼。同学打趣,你还真记仇啊恨人家当年拒绝你。我睥睨,如果这算是“仇”,我当然要记啊,我最好的年华都给了他,最无耻的爱恋都给了他,如果他没有变成绩优股岂不是说明我当年很没眼光?他这样好,完全是因为有我的感情浇灌!

只是没有任何人知道,那盘永远不能再听的拧了麻花的《同桌的你》,深深藏在我的秘密抽屉里,成为此生最贵重的礼物。记得看过一句话,爱情这东西,要么别想,要么别放。十几岁死缠烂打,二十几岁两眼泪花,三十几岁终于可以放下。我不想你,我只是很想当年那样爱你的我。

哀而不伤,心存眷恋,我们就这样慢慢变老

前些日子,很久没联系的前任给我打电话,说有事要我帮忙。我说好。他开车来接我,第一眼见到,他说:“你怎么都不老呢,还像个小女孩的样子。”我略有得意,还没来得及接话,他继续说:“穿的也像小女孩,装嫩呢?”我想翻脸,原来这狗东西一直没变,从来都不懂得赞美我,每每说句好话,肯定是为后面的毒舌打伏笔。看到我脸色变了,他笑笑说:“哎,终究不是小女孩了,仔细一看,眼镜后面有皱纹了。”

我终于炸毛:“呸!你是不是想死?告诉你不要得罪文艺女青年,我会把你写得很难看!”他哈哈大笑,得意得要命。车子上路。

他跟朋友新开了一家公司,需要些相关文案,想请我写。他一直这样,懒得动脑子写东西,在部队的时候依赖文书,后来认识了我,免费把我当文书。

新公司在东四环,有些堵车,我们在车里有一搭无一搭地聊。窗外阳光很好,有些柳絮在窗缝飘进来,我捏在手里玩。我说:“我写了本新书,跟前任有关。”他问:“写我了吗?”我说:“是小说,算不上是在写你,借着女主角,穿插了一些跟你相关的小细节。”他很期待地问:“好事还是坏事。要是把我写得好,我去回购一百本。”

我很想说,我把你写死了,但是笑着忍住了,说:“写的都是你的好事,都是咱俩在一起的时候特奇葩特能作的那些部分。”他说:“那太好啦,我去回购五百本,以后给我儿子看。”我说:“先过你女朋友那一关吧。”他哈哈笑说:“哦,对,怎么把这茬儿忘了。那我还是别回购了,让公司员工去买吧。”我笑着大骂他缺德。

我没有告诉他,这本书的名字叫《我想你,前任》。朋友们看到这个书名的第一反应无非以下几种:“你写这种文章,你的现任会怎么想?”“前任有什么好想,我巴不得他滚得远远的。”“我才不想前任,我祝他不幸福。”

我一直没有想到一个很好的方式跟大家解释,为什么要用这样一个题目。我的职业是编辑,职业习惯对我说,这样的名字很矫情、很煽情、小女孩喜欢。但我更是一个作者,我更愿意把这个“想”字理解成“悲欣交集”。每个人对待前任的态度都不一样,每个阶段对待前任的态度也都不一样。同样是被甩的人,有人会恨前任,有人依旧想念。甩掉前任的,有人会于心不忍,有人会理由充沛。和平分手的那些,有些能相忘于江湖,还有些能谈笑自若,继续做朋友,甚至约着时间喝上一杯……

我构思这个小说的初衷很简单。某天,一个闺蜜跟我说:“我早上在地铁站看见那谁了,背影特别像,我肯定是他。我追了他好半天,看着他上了一节车厢,我上了另一节,然后慢慢往他那边走。我认得他那件衣服,我看到了他的侧脸,我的心都要跳出来了,可我就是没赶过去跟他说句话。我怕一张嘴就哭出来……”

我就很自私地把这个场景当成了小说的开头。借着三个闺蜜的故事为蓝本,讲讲各种奇葩前任和故事。但是后来写着写着,心里就翻腾出各种悲喜。人沉浸在爱情当中的时候就是觉得美好又忘我,这是本能。那些后来被称作人渣的人,在当时爱着的时候也没那么渣。那些旁人看来就是作死的人,作的时候也幸福又快乐,这就够了。我一直觉得人在年轻的时候不作,年纪大了会后悔。在我众多女友中,性情温和家境小康小学中学大学一路平坦然后毕业就嫁踏实老公的人大有人在,她们的脸上永远都有幸福而恬静的笑容,富足稳定安尔乐,但是我总觉得她们缺憾太多太多。没爱过人渣,不足以谈人生。

只是,心里总会有遗憾。无论何种爱情模式,无论在相恋的时候多么温存胶着,最后总会说出现问题,总有一个人要先走,留下另一个人站在爱情的残骸前,比可怜还可怜。

这是最隐秘的心事,最无法对外人道的想念。能够抚慰人心的,唯有时间。那天谈完事儿,前任送我回家。他随手开了音乐,没有什么章法,乱七八糟的流行歌曲穿插其中,女歌手的居多。看得出来是随手放到MP3里的,而且是他女友的杰作。他以前只听许巍、唐朝什么的。后来唱到一首《李雷和韩梅梅》,我说:“还以为你会找个90后的年轻小姑娘,绕来绕去还是找了个80后。”他摇头笑说:“还以为年纪大的会成熟点儿,哎,都一样,翻我手机,玩我的QQ,还乱删联系人。”我窃笑,这个我知道,他女友曾经翻了我好多微博一条条评论,还登陆他的微信把我拉进了黑名单。千回百转啊,那个时候他多挑剔,最终还是没能娶个完人回家。

我问:“什么时候结婚,我给你包个大红包。”他摇头说:“结了还得离,不够费事儿的。”话虽如此,脸上却挂着淡淡的笑容,看样子好事将近。

我到站了,下车前嘱咐他:“我的新书你还是别买了,等你结婚的时候我送你。”他哈哈大笑:“要不我怎么爱找你写文案呢,什么歪点子都能想得出来。”然后笑着发动车子上路。我没告诉他,他眼角的尾纹比以前深了,鬓角也有了零星的白发。

看着那辆白色路虎融进车流,渐行渐远,我不由想起从前的一个小细节。那时候我们恋爱正甜蜜,他开的还是部队的破吉普车。有一天我们约了去看电影,却在路上堵了半小时。眼看时间赶不上了,我很生气地抱怨。他就把脑袋凑过来,目不转睛盯着我。我被他看得发毛,说:“看什么,不许看”。他说:“看不成电影,看你也挺幸福的。”说完就在我的嘴角亲了一下。那时候好像也是阳春三月吧,也有柳絮飞进车窗。

有点遗憾,李雷和韩梅梅,谁都没能牵着手。高兴的是,我们都有了个当初不曾料想的以后。哀而不伤,心存眷恋,我们就这样慢慢变老。看书阁『m.seeshu.net』,為您提供精彩小說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