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第7页)
回去之后,小麦发现自己已经放不下江军了,她曾下定决心极力想忘掉的人真真切切再次出现在生活里,而且是那样一个状态,让她心疼,挂念。如果说早年在一起的时候仅仅是因为单纯的喜欢、吸引,这再次的相见很有失散的亲人重新团聚的温馨感。她甚至已经忘记了他是怎样吃饭的,一次重逢把那些漏掉的细节都呼唤回来了。他拿筷子拿得远,比她还远,她说筷子拿得远的人以后会离家很远,他说没关系只要咱俩在一起,离家多远都不怕。她不喜欢吃葱花,但是像蛋炒饭之类的当然有葱花最好吃,他会把一盘炒饭里的葱花挑得干干净净然后让她吃。他是南方人,很会剥虾壳,每次吃虾他总是一只一只剥得很完整的虾肉放到她的碗里,然后笑眯眯看着她吃完。他的眼睛生得好看,睫毛浓密,眼尾稍长,斜斜指向太阳穴的方向。很多时候一起吃饭,她都会停下筷子看他带笑的眼睛。
直到这一次,他受了伤,脑袋包得像个棉花包,眼睛都遮住了一半,她前所未有地恐惧,如果说在过去的几年里她对警察都是抱着仇恨敌对的心态,那么见到江军之后,她忽然又想到了警察的那些所谓本质,高危作业,维护社会治安……虽然爸爸做过错事,虽然爸爸被警察折磨过,但是按到江军英武的样子,她忽然很想关心他。
那时候小麦的爸爸已经刑满释放,牢狱生活他变成了一个沉默寡言的干瘦老头儿,他觉得没脸面对妻子,更是对不住曾经宝贝似的捧在掌心的女儿,曾经试图在监狱里自杀,被及时发现。终于从监狱出来,小麦的妈妈和小麦商量了一下,她陪着小麦爸爸回了乡下老家。虽然老家的人也知道他犯了罪,但是好歹那里没有城里人那么势利眼,小麦爸爸就想找个地方种种地,安度万年。多说一句,小麦的妈妈真是个值得称赞的女人,曾经生活优渥突然就从天上摔到了地上,物质生活窘迫无比,还要跟着丢人,很多女人会想到离婚改嫁远离是非,但是她没有。虽然柔弱,却不软弱。她对小麦说:“闺女,你好好工作,我陪你爸回乡下,你爷爷奶奶还有一亩口粮地,够我们几个老人吃了。”
送走爸爸妈妈,小麦准备把自己荒废的几年青春补回来。好歹她是上过大学的,她也知道学历在这个社会上有多重要,否则她就只能靠出卖色相过活了,那就难免会遇到轻薄她的人。只有自己挽救自己,才不会被社会抛弃。
小麦对江军说:“我想继续读书。”
江军全力支持,说:“你选个自己喜欢的专业吧。”
小麦说:“还是想学法律。”
江军说:“法律好啊,以前在学校你法理学就学得好,学出来考个资格证,当律师吧。”
小麦说:“我要是当了律师,就把你抓起来的坏人全都无罪辩护!”
江军就笑嘻嘻说:“没关系啊,我抓你放,咱们都是各司其职的大英雄。”
小麦说:“其实我不想做律师,我要当法官,学历没用,权力才有用,当了法官,有了权力,让那些曾经欺负过我的人都来舔我的脚!”
小麦说这话到时候没笑,江军就笑不出了,过了一会儿才说:“我相信你不会的,你始终都是我爱的那个善良的姑娘。”
小麦没有说,你始终都是那个懂我的傻小子。
小麦要去上学,江军雷厉风行就用最老旧的方法——邮政电汇给她打了一大笔钱。因为他只知道她的公司地址,不可能知道她的银行账户,他若问,她是不会给的。那时候他买了房子,付了首付,家里给了些钱,他自己还月供,以他警察的工资实在是攒钱不容易,但他还是给了她一大笔钱,让她辞掉工作,专心读书。小麦自然是把钱退了回去,说心意领了,班还是要上的,她要付房租,还要交各种学费书本费,还要每个月给爸爸妈妈一些钱,让他们放心,她过得很好。
白天做销售,看客户和老板的白眼;晚上挑灯夜战,在小平房里看一本本艰深晦涩的法律理论书籍。她是本科肄业,需要先自考考来本科文凭,下一步的目标是法学硕士,然后考公务员做法官。她浪费了太多时间,这时候需要加倍补回来。
神奇的小麦用了一年多的时间拿到本科文凭,然后联系以前的同学帮忙,找到南方的一所高校读硕士。那时候“法硕”刚刚开始兴起,很多非法律专业的学生也都一窝蜂跑来考法律系的研究生,小麦发竞争对手翻出好几倍。小麦那个同学已经研究生毕业了,在一所高校任教,她知道小麦的遭遇,当然也是同情的,所以全力以赴帮她。同学帮小麦联系了以前读研究所的导师,拿到一些研究生一年级的课堂笔记、参考书目。小麦的英语底子不差,扔了一段时间,捡起来也比较容易。
那个冬天是小麦破釜沉舟的冬天,她正式辞了工作,带着不多的存款,到学校附近租了一个筒子楼里的小单间,只有七八平米的样子,一张单人床,一个书桌,一把椅子,一个简易衣柜。再有就是铺天盖地的复习资料。南方的冬天阴冷潮湿,屋子里没有暖气,近零度的室温还不及户外暖和。天气晴好的时候她就抱着书本到外面晒太阳背书,天气不好的时候就缩在屋子里抱着暖水袋穿着大羽绒服看马政经。每次回忆那些日子,她都说:“不堪回首,不堪回首。”但是当时的她是幸福的,因为她有梦想,她想当法官。
写故事很简单,几分钟就把那段经历敲出来了,经历的人才知道那分分秒秒的时间有多难熬。那时候小麦几乎没什么消遣,实在累得不行就去网吧玩一个小时游戏,连连看,或者祖玛。时间不多,一个小时,绝对不超过一个小时。江军说要送她一个笔记本电脑,小麦说:“当上法官之前我不要你一分钱。”江军就笑了:“那是不是说你当了法官之后就要我的钱愿意嫁给我了呢?”小麦就被气笑了,她渐渐分不清是自己的本意暴露了,还是掉进了他的圈套。
吃下的所有的苦都是值得的,小麦的故事让我分外相信耕耘就有收获这件事。她如愿以偿地以总分第三名的成绩考上了那个导师的研究生,公费名额只有两个,她需要自费,她也满足了。学费嘛,入学之后做兼职就可以挣了。
然后就是轻松愉快的两年学生时光。小麦觉得,自己又年轻了,自己又做回了曾经的那个快乐的小女孩,她凭自己的本事考上了研究生,自己交学杂费,自己挣得美好未来。她坚信没有什么可以摧垮她。她现在唯一要做的就是尽情享受校园里的美好时光。看过江湖险恶,经历过职场的尔虞我诈,单纯的校园生活真是太轻松了。看书,做兼职,参加舞会,交新朋友,这里没有人认识她,没有人知道她曾经经历过什么,只是单纯地把她当成一个“一年级菜鸟”,那种感觉太爽,就像整个人重新活了一次。
最后一个学期她参加了公务员考试,顺利地过了笔试和面试,考到了南京。法官当然是做不了的,那是玩笑,但是她进了检察院,先做检察官。
后来我问她,当时是不是特激动。她说,那感觉很奇怪,尘埃落定那天,她站在太阳底下呆了半晌,好像完全没有想象的那种欢呼雀跃,只是想,哦,这就完了吗,终于可以踏踏实实睡个懒觉,痛痛快快去网吧玩一整天连连看。她是想到连连看的时候才激动起来的,然后就给江军打了个电话,说:“警察叔叔,我考上了。”她听到江军在电话那头儿冲同事大喊:“我老婆要当法官了啊!今天晚上我请客!”小麦的眼泪是在那一刻掉下来的。
后来小麦就去了南京,和江军在一起了。
很多人并不了解他们这些年的分分合合,他们也很少对外人细说。一般同事朋友问起来,他们就说是大学谈恋爱,后来分开了一段时间,然后再复合。很多人都会说些冠冕堂皇的话,真好啊好幸福啊有情人终成眷属什么的。对于这些祝福,小麦从来都是一笑了之。她说,这样的祝福都是应时应景的,就像你穿了礼服裙一定要配高跟鞋一样自然,不会有人多问一句你们当年为什么分开呀为了复合吃了多少苦,而她也实在是没有勇气一一向别人解释。她觉得祥林嫂最大的悲哀不是被人无视,而是她轻易就向别人展示她的伤口。
事实上,即便是小麦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公务员,穿上了检察官的制服,她和江军在一起还是历经了很多波折,最大的难关还是江军的妈妈。不要忘记,那位准婆婆是曾经大过年的找上小麦的门去落井下石吵架的。小麦想到后半生要向这样一个人喊妈妈,就觉得嫁给江军真的不是一件快乐的事。可是,纠结那么久,她还是选择了江军,因为那份感情真的不只是小儿女的你情我愿,他是这么多年来贯穿在她生命中的一口气,气没有散,她才没有倒下。
求婚那天江军说:“我们认识这么多年了,我都没有对你说过甜蜜的话。今天,我喊你一声宝贝。宝贝,无论怎样,咱们都是在一起的,请你一定相信我。就算这个世界上有再多困难,你都要相信我,我会跟你共度难关,我再也不能让你一个人受苦。”
很多渣男说妈妈不同意这门婚事就要跟女友分手,请相信这一定是一个狗屁借口。当年江军妈妈那样强烈地反对小麦嫁给他,江军还是坚定不移地跟小麦领了结婚证。这个过程几乎可以写成一个长篇小说。江军的妈妈甚至搬出道德这张王牌来指责小麦,说她一个人在社会上流浪了那么久不知道跟过什么人鬼混。江军还是挡住了妈妈的恶意,选择了跟小麦在一起。
其实我最好奇的小麦是怎样改变想法决定嫁过去的,有那样一个难缠的婆婆,以后的日子可怎么过,况且,成天跟一个警察以及他的警察同事们打交道,她心里没有阴影了吗?
小麦小孩周岁的时候她来北京玩,我们见了面,那天我们在后海一个小咖啡馆里猫了一下午,听一个很帅的小男孩弹吉他唱歌。她笑眯眯地不断花痴地说:“这小孩儿真帅啊我要去调戏一下!”我说:“拜托!身为国家机器不要这么践踏我们纳税人的尊严好么?人家是卖艺不卖身的。”她就哈哈地笑,眼角有了细微的纹路,但是眼睛弯弯的很好看。
我提出了我的问题,她说:“我觉得现在自己特幸福,虽然麻烦接连不断,但是我相信自己能够解决任何麻烦,这个信心真难得,换做十年前的我简直无法想象。那时候我特恨警察,恨法律,恨社会,恨一切。我花了那么多年才想通,与其恨那些我改变不了的东西,不如让自己变得更强大。警察我不怕,我懂法,我执法,我什么都不怕。恶婆婆我更不怕,兵来将挡水来土掩。我曾经诅咒这个狗日的世界对我太不公平,现在我相信,只要我够强悍,公平就在我的手里。”
最美好的爱情绽放在最绝望的时光里
O君的恋情始于一场球赛。
她是个腼腆害羞、性格内向、除了闷头学习什么都不懂的胖姑娘。如果说前面三个修饰语对于一个姑娘来说并非贬义,那么“胖”字的出现真的让她的桃花运多了好几分坎坷。一个男生学习成绩好的话会被捧为学霸,要是体育成绩再好那便可升级为校草,可是一个女生学习成绩好就会被黑成灭绝师太,要是身材长相等物理条件再很悠闲,简直会成为鄙夷的对象了。这很不公平,却是事实。
O君带着比较端正的态度度过了孤单的青春期。她知道自己不漂亮,但是这并不妨碍她有一颗漂亮的内心。唐诗宋词随便一首她都能吟哦得有滋有味,一手文征明行楷写得潇潇洒洒,多少年来语文老师都会巴结她让她在黑板上写板书,让全班同学照着抄。
女生之间聊心事的时候大家猜测O君会喜欢什么样的男生,大家都觉得她会喜欢那种才华横溢的才子型,然后二人琴瑟在御莫不静好。O君笑着不做声,其实她也是少女心,也喜欢帅哥,才华果然诱人,却没有身高和脸蛋来得直观,这个谁都明白。但是她不敢说出来。
进入大学之后,O君在篮球赛上注意到三分男。她对篮球是外行,但因为是集体活动全体女生必须都去摇旗呐喊,她就站在一边看热闹。三分男的过人带球上篮动作超帅,轻而易举就成为女生关注的焦点。O君也不例外。其实在此之前她并没有过多关注过三分男,因为她不是花痴。即便因为她入校成绩第一名所以被班主任任命为班长,她也没有很快记住所有人的名字。一直到这次篮球赛,她才算彻底记住了他。
球赛间隙叽叽喳喳围着篮球明星说着说那永远是活泼小女孩的专利,O君从小到大都没这样做过。她看到院系里很多漂亮女生都在三分男身边说说笑笑,觉得自己根本没有资格挤过去。那样子就像一大群美羊羊围在喜羊羊身边突然冒出一个暖羊羊一般很不协调。只有在考场上O君才有做主角的机会,其他时间段她都会默认小透明——哦不,是大透明,因为她胖。
但是就在她保持一定距离远观帅哥的时候,三分南竟然越过人群对她喊了一句:“班长,怎么不过来给我打打气!”腼腆的O君竟然觉得天旋地转,紧张得透不过气来。
学习力惊人的O君很快掌握了篮球比赛的所有规则,成为场边所有欢呼雀跃的女生中真正看得懂篮球的少数分子之一。她甚至在体育课选修的时候选了篮球,自嘲说健美操和体能素质都不适合她。实际上她只是希望每次打篮球的时候可以想象三分男潇洒地三步上篮的样子,幻想自己突然精进的球技可以让他惊叹一下下。
女汉子是怎样炼成的?当一个女孩久久盼望的男生不出现,她自己会不自觉地变成那样。当一个女孩久久盼望的男生终于出现了却不喜欢她,她还是会不自觉地变成那样,然后向他靠近。O君是典型的这样的女生。
果然,以练球为名,O君和三分男接触的机会明显增多了。那个学习的体育课恰好是上午三四节,下课之后爱玩的人都会在球场上多逗留一阵子,玩个人多时候玩不开的花样动作什么的。三分男总爱在那个时候扮演流川枫玩酷耍帅,胖乎乎的O君自然学不会他的动作,但是她三分上篮的样子已经比其他女生潇洒很多。那时候三分男经常甩一甩额前的汗珠,笑得露出洁白牙齿说:“班长,看不出来,你也是高手呢!”O君就有点儿乱方寸,慌乱笑说:“我是偷着练习的,考试要考投篮,我担心考不过。”
如果O君知道三分男接下来的那句话,一定不会说的。可是O君知道三分男接下来的那句话吗?她不知道,所以,她说:“我是偷着练习的,考试要考投篮,我担心考不过。”三分男笑起来的样子阳光灿烂,他说:“那我陪你一起练啊,看咱们谁进得多!”
少女心尘封了好多年的O君忽然就看见呼啦啦无数只白鸽逆光飞翔在蓝天下,分不清那里面哪一只是带翅膀的天使丘比特。
三分男不是大话精,他说到做到,果然陪着O君练球。当然也不止他们两个,还有三分男同寝室的两个哥们儿。这个三加一的组合越来越多活跃在学校那片篮球场上,体育课后,或者是晚自习后。
很多年后,O君回忆起那段练球的时光,脸上都挂着月光一样皎洁的笑容。她站在罚分线后面,一只手高高托起篮球,另一只手在篮球后面用力把它丢出去。三分男就站在她身后,帮她纠正手腕和小臂的位置以及用力点,他的个子很高,下巴会不经意地碰到她的头顶,说话的时候胸腔嗡嗡嗡地像一个音响,嗓音低沉却很悦耳。他说:“记得,是手臂用力,而不是手腕。瞄准上面边框的线,球会反弹到框里。”他还说:“笨笨,不要急着投空心啊,你的力度还不够。”“你物理学得好啊,记得丢出一道抛物线就好了!”
O君把自己的手臂稳了又稳,心静了又静,鼓足勇气,抛出一道美丽的抛物线,球稳稳进入篮筐。
三分男惊叹:“好厉害啊!”
O君回头,看到他弯弯的笑眼,整个人几乎要醉在那月色里。如果你年轻过,一定知道这事儿有多严重。
那时候网络联系还没有像今天这么普及,很多人还喜欢写信。O君高中时候虽然是让人望而生畏的女学霸,但是总会有很多其他的学霸喜欢跟她亲近,所以她的朋友不少,信也不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