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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豆,我想你(套装9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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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第6页)

江军的妈妈还真说着了,日子长着呢,小麦的家里出那么大的事,谁都想不到。

家里出事之后,小麦的人生就像从天上摔倒了地上。她无心在学校上课,请假回家陪妈妈,几乎把所有能够想到的办法都用尽,散尽家财,只想尽快把爸爸的嫌疑洗清。费尽周折,总算洗脱了杀人犯的嫌疑,但是他利用职务之便受贿之类的丑事都在死者的日记里被揭发出来,后半辈子怎么都得坐牢了。

江军虽然不能每天陪着小麦,但是电话短信从来没少过,只要有时间他就跑去家里看她。这让江军的妈妈很生气。原本她就对小麦欠缺好感,得知她家的“丑事”之后马上跑来雪上加霜,成天追着儿子说:“赶紧跟那女孩分手吧,咱家可不能沾染那个晦气。”江军当然不乐意:“妈,这是落井下石,别说我爱她,就是普通同学关系也不能在这样的时候跟人家撇清关系啊。”母子之间爆发了一场恶战。

那个春节,江军干脆就没有回自己的家,在小麦家里陪着小麦和她妈妈。他以为这是帮了小麦,去没有想到把祸水直接就惹到了小麦家里。

江军的妈妈通过学校打听到了小麦的家,大正月的就杀了过去。她直接找到小麦家里,指桑骂槐数落儿子不懂事,但是话里话外都在敲打小麦母女带坏她儿子。

人在逆境中会变得格外敏感,小麦和妈妈正在家道中落的时期,东奔西走托关系的过程中已经看了太多人情冷暖世态炎凉,江军妈妈这一闹,她们当然知道人家是在跟自己划清界限,像躲瘟疫一样。墙倒众人推,鼓破众人垂。小麦原本是依赖并感激江军的,经他妈妈上门大吵,她伤心之余就被绝望淹没。如果是之前她还满心感激江军不离不弃地跟她在一起,此刻的她想到的却是无论如何都要跟江军撇清关系,她是罪犯的女儿,再也配不上他。

小麦和妈妈逆来顺受,好言相劝送走了江军和他妈妈。江军先前是不肯走的,小麦骗他说,你先回家过年,开学之后我们学校见。江军这才恋恋不舍地回家去。

寒假结束,学校开学,小麦当然没有再回学校去。她决定退学。她不放心让妈妈一个人在家承受来自各方面的压力,更重要的一方面是,她开始仇恨警察。

可以说,她从小到大生活的氛围都是“警察叔叔”,她最相信、最亲近、最爱慕的就是“警察叔叔”。曾几何时,她每天最幸福的时刻就是早上睁开眼睛,懒懒地赖在被窝里不起床,等爸爸穿好衣服之后用带着胡子茬儿的脸蹭她的脸说“小公主还不起床”。那时候爸爸是她的骄傲,她知道爸爸的工作就是抓坏人,伸张正义,这个世界上正是因为有了爸爸才会有和平。她觉得爸爸以及爸爸的同事们是世界上最好的人,无论有多少坏蛋,都会被他们抓进监狱里。她当然还记得,小时候被讨厌的男孩子欺负了,她会说“让我爸爸抓你”、“让警察叔叔把你关起来”。她不是仗势欺人,她只是单纯地相信,警察会保护所有好人。

小麦哪里想得到,有朝一日,爸爸竟然变成了她最讨厌的那种人,惹上官司,连累家人。死者的性爱日记早就被传得沸沸扬扬,她和妈妈成了熟人眼中的笑料。即使有些人对她们报之以同情,那无非也是倾听祥林嫂讲述阿毛的故事之后掉下几滴无动于衷的眼泪,把她们当成一段时期之内的谈资罢了。而昔日她最相信的那些警察叔叔,竟然成了最凶恶的人。他们折磨爸爸,完全不顾及昔日的情谊。小麦的爸爸不让她去看他,她再三央求妈妈说自己不是小孩子了,是大学生了,爸爸才同意她去见一面。往日意气风发的爸爸变成了一个她完全不认识的小老头,瘦弱,虚弱,苍老,脸上隐隐有伤痕。爸爸说自己是罪有应得,小麦知道爸爸有错,她只是想不通,昔日里那些笑脸相对的叔叔伯伯们,怎么转脸就变成了凶神恶煞。一点点情分都不留,不留。

仇恨的种子在小麦心里生了根,她再也不想见到警察,甚至连那身制服都不想看到。所以她再不可能回到警官学校去上学,再不可能看那些专业教科书。曾经,她那样迷信法律的公平和公正,如今她只相信人性根源处的自私和恶像疯狗,不是法律能够管得住的。

那么,她深爱的江军呢?学可以不上,制服可以脱掉,工作可以不要,她最最割舍不下的,是她认定的那份最美好、最浪漫的爱情。那是她的梦想啊,他们在一起无数次勾勒以后结婚成家的样子,甚至连房子的样子、朝向、格局、装修都想好了,甚至一起计划了养孩子、养狗狗。一切的一切,都如镜花月影,再不可能触及。并且,她还要亲口向他说出分手的话。她如何说得出?他那么优秀,对她那么好,两年多的时间几乎朝夕相处,他们就像长在了一起,现在她要举起一把刀,活生生把连着心尖的一块肉切下来。她的疼,说都说不出。

可是,即使疼,也要做。因为他们不可能再走在一起了。她接受不了他的警察身份,他的家庭也不可能接受她。他妈妈的态度已经很鲜明了,这样的家庭,这样的经历,有辱门楣。她的爸爸犯了罪,但是她决不允许别人把她的家庭视为毒药。爱情固然可贵,但是跟自尊比起来,它是可以被舍弃的。

就这样下定决心之后,小麦去学校办了退学手续。妈妈和老师们都是不同意的,都劝她不要冲动,不要拿自己的前程开玩笑。一向见单纯天真的小麦就像脱胎换骨了一样,变成了一个硬冷心肠的人,她说:“天大地大,我有手有脚,我就不相信不披这身狗皮我就不能幸福!”

小麦退学突然而又坚决,甚至连江军都是在她办好手续之后才知道这件事的。江军差点儿没疯掉,追到她家去问到底为什么。小麦见他的态度出奇平静,只是告诉他:“我讨厌警察,从今往后都不想再见到警察。你要是真想跟我在一起,就脱离警察队伍,脱离你那个警察家庭。”江军想都没想就答应了。

然而,也只是答应了。

谁都想得到,他不可能脱离的。他是学校的优等生,射击冠军、散打冠军,老师以及校领导都认定他是警队的好苗子,他爸爸甚至早就打点好了关系,让他回老家的市局工作,必定是那里重点培养的精英。别说退学,连脱离警察队伍都很难。再说,当警察抓坏人是他从小就立志去做的事,他从小喜欢警匪片,相信自己一定可以做最出色的警察。他万万想不到,在离梦想实现就差一步的时候,小麦对他提出了这样的要求。

头脑冷静下来之后,江军意识到自己面临了人生当中最重大的一次抉择。可以说,在他二十来岁的生命里,几乎没有做过什么为难的决定,上什么学校,选什么专业,都是他想得一清二楚的人,父母也都全力支持。当初之所以离开家乡选择到北方读书,也是他比较了几个警官学校之后做出的选择——念就念最好的。在感情方面,他更是没遇到过什么纠结的事情,他成绩好,样子帅,从小也有小女孩喜欢他,但是他觉得她们都不足以打动他,既然不喜欢就不拖泥带水,他都很干脆地拒绝了。在他年轻的生命里,根本就没有什么选择题。然而,第一次碰到选择题就是小麦,他深深地困惑了。

他永远忘不了最初相识的时候,他偷偷看她藏在公共机房电脑里的小说,她说她渴望一爱就一辈子的爱情,就像邦尼和克莱德,即便死,也要一致对外,双双死在众人的枪口下,即使周围的世界子弹如雨,恋人也要到死都紧紧相拥。可怜的小麦,那时候还是警察,竟然憧憬雌雄大盗的爱情,不知道这是不是命运跟她开的一个浪漫的玩笑。

江军没有兑现诺言,脱下警服,离开警察家庭,而是坚持到了毕业。但是他并没有按照他老爸的安排回到老家去工作,而是去了南京。

小麦曾经讲过,她喜欢南京,属于那种没由来的、没道理的喜欢。可能是因为有古都风韵?或者是因为她喜欢的一个小说作家在小说里把南京写得特别好?反正,小麦就是喜欢那里。她曾经跟江军约定,有机会一定要一起去南京旅行,买很多漂亮的雨花石。当时江军还笑她说:“傻瓜要那么多石头干嘛,一点儿用都没有。”小麦就特别动情地说:“小时候听故事讲,雨花石上有烈士的鲜血呢。”她那样子特别傻,把他逗得哈哈大笑,他说:“五星红旗还是烈士鲜血染红的呢,红领巾是红旗的一角,也是烈士鲜血染红的。我小时候常想,国旗那么小,红领巾又那么多,怎么分得过来呢?”这回轮到小麦哈哈大笑说:“大逆不道,拿烈士的鲜血开玩笑,你这个叛徒!”江军总是无可抑制地想起那些哈哈大笑的好日子,那是他心头的一罐蜜,又是心头的一道疤。

退学之后的小麦换了电话号码,还和妈妈搬了家。她家住的算是公房,爸爸出事之后她和妈妈不想再住下去,因为出出进进的都是爸爸的同事,小麦妈妈觉得面子上很过意不去。虽然出去租房子需要钱,但是她们母女俩都认为,与其被勒令搬出去,还不如自己自觉搬出去的好,她们还有什么脸面继续住公房呢?

江军追问了好多同学,平时跟小麦最要好的同学都不知道她的下落。那样一个大活人,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一句告别的话都没留给他,一点线索都不留给他,绝情得让他心灰意冷。但是他断不了那点儿念想,他知道她是迫不得已,他希望自己的诚心能够打动她。

然后,就是五年。

五年的时间,江军已经成为一名出色的刑警,多次破获大案要案,得到领导的器重,自然也会有很多人给他介绍女友,他在老家的父母也一再张罗这件事。江军只是推脱太忙,没有时间去恋爱。其实,他一直没有放弃打听小麦的消息,跟小麦关系好的同学被他缠得没办法,稍微有个风吹草动,都会让他知道。

最初,江军听说小麦在北京的一家网络公司做编辑,他二话没说就从南京跑过去找她,果然找到了。他告诉她他不会放弃的,一定要和她患难与共。但是第二天小麦就跟老板说要辞职,害得老板拦着江军不让他再进公司的门,还差一点儿打110报警。江军气急了说我就是警察你不用报警,公司老板说你要不要试试看。最后还是小麦说:“你快点儿走,别让我再看见你,我恨警察。”她的语调冰冷,没有一丝情分。

后来,还有一次,一个同学有了小麦的消息,第一时间告诉了江军。那时候小麦在一家珠宝公司做销售,就是把一些不太好的珍珠翡翠琥珀之类的说成宝贝忽悠有钱的冤大头上钩。江军跑了那家商场,远远偷看正在接待客户的小麦。她瘦多了,干练多了,穿的是女销售最常穿的黑色职业套装,领口翻着笔挺的白衬衣领子。他还记得当年小麦说过,这身装扮太丑了她一辈子都不想穿。江军问她穿什么,她说当然是警服啊,全世界没有比警服更帅气的衣服了。想到这些,看着她在客户面前带着统一训练出来的职业微笑介绍那些劣质珠宝,江军觉得心酸。那一刻他好恨自己不是上天下来的天兵天将,没有办法带着她逃离苦海,给她公主一样无忧无虑的生活。

五年时间过去,最大的变化就是通讯工具发达了,想到江军和小麦相识那会儿用的还是学校的公共机房,五年之后,淘宝都已经如火如荼了,小麦的公司竟然还有淘宝店。江军没有像上次那样冒然去找小麦,而是时不时关注一下她公司的淘宝店,几乎没什么生意,但是他觉得离她很近很近。他还想尽办法从同学那里弄到了小麦的QQ号码,他犹豫了好长时间才鼓起勇气加她好友。紧张的等待过后,小麦竟然同意加他了。

后来小麦回忆说,看到QQ验证消息的那一刻,她哭了,她没有想到他会一直惦记她。工作这么多年,她不过是个大学肄业生,找份像样的工作实在不容易,吃苦头多得数不清,各种恶心奇葩的老板也都见过。每每受了委屈,总是会情不自禁地想,如果江军在,如果他在,他会不会奋不顾身帮她解围。他一定会的。可惜,这世上没有如果。从她决定跟警察队伍决裂那天起,她和他就是两个世界的人了,他保护谁,或是抓捕谁,跟她都没有关系。人心难测,谁能保证他不像她爸爸那样,成为一个被权力美色冲昏头脑,忘记自己初心的人呢?谁能保证若干年过去,他还是那个单纯只喜欢她的愣头青呢?

一切的猜测似乎都在那个QQ认证消息中被推翻了,他说:“只要你过得比我好。”也许这只是简单的一句话,但是看到消息的那一刻,小麦忍不住哭了。她听同学提起过,他毕业后自己去了南京,从一个小刑警做起,吃了不少苦,经历过很多风险,一直没有女朋友,身边也没个人照顾。她想起那次在网络公司匆匆见一面,他比印象中成熟干练了很多,却也清瘦了很多,她怕自己心软会忘记对警察的恨,所以说狠话说再也不见他。可是看到QQ消息的那一刻,小麦觉得自己欠他的太多了。

原以为加上QQ之后会有很多话说,江军却发现自己嘴很笨,不知道说什么,只是傻乎乎地问“你好吗”。话问出去了,又觉得自己太蠢,她怎么可能好呢,一个习惯了父母照料的女孩子,短时间内什么都没有了,要跟妈妈一起付房租、承担生活的重担,还要承受父亲坐牢的心理煎熬,她不会好过的。

小麦只是在QQ上淡淡地说,还好。她和妈妈一起租房子住,是简易的平房,价格便宜一些。她妈妈在一个饭店里帮忙,很累,但是好歹有收入。她起初做销售很不适应,有些客户不好应付,老板也不是什么好东西。小麦原以为跟他说这些的时候自己会委屈地哭出来,却没有。生活就是这么现实,容不得你软弱,容不得你娇气,哭有什么用,怨天怨地不如让自己强大起来。当初是她选择离开警校的,如果不那么做,好歹她可以有一个公务员的饭碗……不想那么多,自己选择的路,再苦也要走下去。

江军很忙,几乎没时间聊QQ,而且工作性质的原因,他工作时间也不能上QQ。他大着胆子跟小麦要了电话,说方便的时候电话联系,小麦同意了。就这样,两人的联系逐渐密切起来。

联系了一段时间之后,江军试着问小麦:“我去看你吧?”小麦犹豫了一下说:“我去南京看你吧,我还没去过南京呢。”江军激动得不知道怎么好,就说:“太好了,你要是来了,我去买个房子给你住!”

这当然是一句笑话,不过江军真的去买了房子。赶巧他那段时间一直在准备买房子,小麦说要去南京,他一激动,把一直犹豫的一套房子果断入手了。

每次聊到这件事,小麦就很哭笑不得,她觉得是老天故意开玩笑,让她一时的心软换来一辈子都换不清的债。

江军带着小麦去吃小吃。笑话百出的是,他本想好好表现,带她吃好玩好,但是开车去吃的时候他才发现,在南京待了五年多,自己对吃喝玩乐的地方竟然是一窍不通,平时都在忙着办案,破案之后庆祝也都是去大家伙儿常去的饭店、KTV,真想去个特别一点儿的有南京特色的地方,他竟说不出。也好,这样的窘态化解了两个人久别重逢的尴尬,小麦忙着嘲笑他不懂得生活,笑容好像又恢复了当年在学校里无忧无虑的日子。

终于找到了地方,落座,两个人开始吃吃喝喝,距离近了不少。聊起这几年的经历,聊起他办案中遇到的离奇的事儿,有笑声,也有眼泪。小麦似乎放下了所有戒备,不再那样冷冰冰地拒他于千里之外。有那么一瞬间,江军竟然有些恍惚,小麦是来跟他复合的。他甚至迫不及待地想,吃晚饭两个人就去民政局办理结婚好了。

情况是在一个电话进来之后改变的。江军的一个同事打电话给他,说有重要的事。江军就急了,说:“我不是说了吗,今天就算天塌下来也别打扰我!”那头儿就说:“可是,你那线人有新发现,过了这村儿可就没这店儿了!”江军这时才意识到,自己是个身不由己的警察。

江军挂上电话脸色就不对,他不想浪费掉这个五年才等来的重逢机会,可是职业操守又令他坐立不安,听到命令就行动这是他的职业准则,何况这个案子他已经追了很久,线人冒着生命危险来通风报信,他怎么能置之不理?

可是,可是,可是,好不容易等来的跟小麦面对面一起吃好吃的大笑不止的机会怎么能轻易错过呢?

小麦很快就看出了江军不对,就问他出了什么事,是不是局里有要紧的事。江军吭哧了半天才答:“一个线人现在急着见我……”

“你快去!”小麦斩钉截铁地答,然后说,“我等你。”

后来的事就是,江军去办案,留下小麦一个人在陌生城市的陌生餐厅里,吃完已经开始变冷的饭菜。但是小麦说,很难说清当时的心情,饭菜是冷的,心里却是暖的。她知道江军没有变,还是当年那个很实诚很努力很公事公办的傻小子。在学校念书的时候他最用功,各种专业课他从来都是认认真真学习,他从小到大的愿望就是当一个除暴安良的警察——就像她小时候最膜拜的那种人。

小麦坐在饭店的落地窗旁边,看着江军发动车子远去,心里前所未有的纠结,这个男人就是她最想等的人,可是,他偏偏是她依旧耿耿于怀的警察。

江军离开了就没再回餐厅,因为临时有了特殊任务,所有相关的办案人员都集中到一起,不能随便跟外界联系。江军跟小麦解释的时候几乎带了哭腔的哀求,问她能不能在南京多待几天,他实在走不开,等他忙完这阵子就好好陪她在南京玩。小麦听得心酸。因为公事不能回家,这个情况太熟悉了,小的时候她爸爸也经常这样,家里很多时候都是妈妈和她在一起,焦急地等着爸爸回家。可是,后来的爸爸,变成了什么人?思前想后,小麦在电话里对江军说:“你安心办事,不用管我。”放心,这是她所能给他的唯一承诺,如果这算承诺的话。

江军忙了好几天,和同事一起破获了一起大案。小麦原本要悄悄走掉的,可是江军负伤了。他的大半个脑袋都被包了起来,就像重伤似的。小麦吓个半死,抱着他哇哇大哭。

其实不是什么大伤,额头擦破了一块皮,但是江军用了个障眼法,夸张地包扎了一下。小麦当然不知道实情,江军原本想说实话的,但是忍住了,他知道,这个姑娘没有变,是爱他的,这就够了。

回去之后,小麦发现自己已经放不下江军了,她曾下定决心极力想忘掉的人真真切切再次出现在生活里,而且是那样一个状态,让她心疼,挂念。如果说早年在一起的时候仅仅是因为单纯的喜欢、吸引,这再次的相见很有失散的亲人重新团聚的温馨感。她甚至已经忘记了他是怎样吃饭的,一次重逢把那些漏掉的细节都呼唤回来了。他拿筷子拿得远,比她还远,她说筷子拿得远的人以后会离家很远,他说没关系只要咱俩在一起,离家多远都不怕。她不喜欢吃葱花,但是像蛋炒饭之类的当然有葱花最好吃,他会把一盘炒饭里的葱花挑得干干净净然后让她吃。他是南方人,很会剥虾壳,每次吃虾他总是一只一只剥得很完整的虾肉放到她的碗里,然后笑眯眯看着她吃完。他的眼睛生得好看,睫毛浓密,眼尾稍长,斜斜指向太阳穴的方向。很多时候一起吃饭,她都会停下筷子看他带笑的眼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