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章 吉兆凶兆(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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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兆凶兆
原以为病已经彻底好了,墨惜忙着赶了几天图纸,智齿居然又开始发炎,半边腮帮子肿了老高,同事见了她都逗趣说她胖了,笑完之后免不了叮嘱她尽早去医院。
医院,是她最恐惧的地方,能不去就尽量不去。然而,那颗要命的牙齿就像偏要跟她作对似的,让她寝食难安,几乎又要引起高烧,只好吃了药消了炎,鼓足勇气去了一家口碑很好的牙科诊所拔牙。居然那么巧,遇到了前去补牙洞的咏祥地产的习副总。
“看望项勇也不该到这里啊。”习副总手捂着半边脸笑着说。
“项勇?”墨惜惊问,“他怎么了?”
“哟,你还不知道呐?”习副总很诧异,“哦,可能他怕你担心,没告诉你。他前几天出车祸了,把腿伤着了。”
“车祸?”虞墨惜怀疑自己耳朵出了毛病,项勇开车技术一流,居然会出那么重的车祸?再者说了,他那部车都快赶上装甲车了,据说能够开着过河,从飞机上扔下来都摔不坏,打起仗来直接就能上战场。谁能隔着那辆神车把他的腿撞伤?难不成二环上有坦克?
习副总还是笑。“这老三啊,就是让人不省心,放着宽宽的马路不走,放着好好的车不开,偏偏自己瞎溜达去了一个小破胡同,说是买什么冰激凌。结果从胡同一出来就被一辆黑车撞了,那车还跑了。等我们赶到的时候,他正躺在路边哼哼呢,冰激凌都化了,还笑说那个甜品店名字不吉利,害他总是赶不上趟儿。算了,不说了。我这儿还有个牙洞要处理,马上就弄好,你等等我,我们一起过去看他吧。”
“不,不,我先过去吧。”墨惜也顾不上拔智齿了,问清了医院和病房号,出了牙科诊所,木头木脑就上了一辆出租车。
她知道那样一条小胡同,那个胡同又窄又破,连小奥拓都开不进去,极不起眼,却藏着一家很好吃的小甜品店,名字叫“声声慢”。店老板说,他一直想为心爱的女孩开个甜品店,但是梦想还没实现,那女孩已经嫁给了别人,他开了那个小店,却再也等不回她。当年的虞墨惜爱死了那里的冰激凌,经常跑去吃。兵哥哥拉着她的手说:“我永远给你买冰激凌吃。”那个夏天甜腻得犹如冰激凌融化在手几乎粘住五指。
她曾向项勇提到那个小胡同,那个“声声慢”。
他居然记得。
为了买她爱吃的冰激凌,好端端的项勇,被车撞到。为了她渴望的那一点点甜,害他平白无故吃了苦头。为什么她总是扮演这种不祥的角色,让爱她的人受苦,让关心她的人受伤。他说爱她,只会让她更恨自己。
医院到了。全市最好的医院。熟悉的大门,熟悉的来苏水味道,往东走五百米,左转,一直走到尽头,会有一栋掩映在槐树林中的淡蓝色的小楼,那是脑外科。她曾是那里的常客,她此生所有的甜都在那栋楼里化成了苦。进了那栋楼之后,她的世界不再有亮光。
此刻,六月的阳光热辣辣照在身上,她只觉得从心里往外浑身凉透。身旁的草坪刚刚修剪过,泛着油绿的喜人光泽。洒水器不急不缓地旋转,一串串晶莹的水珠洒在草叶和野花上,分明是赏心悦目的景象,墨惜却觉着满目所见都是泪光。
她的步子越来越沉,勉强走到住院部的楼前,却再也走不动。她在一块小小的木头牌子旁边蹲下来,抱着膝盖,缩成一小团。小牌子上面用红油漆写着:“不要踩我,小草怕疼。”她缩得那样小,像一株没人知道的小草。不会有人踩到她,她却疼得吸气,再也没有勇气站起来多走一步。这里是医院,坏消息太多了,被坏消息打击的人太多了。所以,不会有人注意到这样一株小草。她可以尽情软弱,释放她的悲伤。
“墨惜,你怎么蹲在这里?”习副总的声音,“不舒服吗?”
“没,没事,我很好。”是的,她会好起来的。
墨惜勉强站起来,由于蹲得太久,腿和脚都有些酸麻不听使唤,但她还是咬紧牙关尽量站稳些。“习副,我刚才接到公司的电话,有个紧急的事情要回去处理一下。改天我再来看项勇。”她急着离开,踉跄走了几步,又反悔,转回头来冲他喊:“习副,你不要告诉项勇我来过,不要告诉他遇到我的事!”
不要告诉他,不要让他知道,让他尽快忘掉她才好。回家。洗澡。睡一觉。一觉过后,一切都会好起来。再多的噩梦,都有醒来的那一刻。
墨惜打车径直回了家。
楼下的张爷爷正抱着心爱的大花猫在小区树荫底下乘凉,看到墨惜这么早就回来,笑呵呵问:“不上班啊今天?”
“老板不在,偷着溜出来了!”墨惜笑,俯身去逗弄那只大猫。它一直是小区里万众瞩目的焦点,走到哪里都被称作“加菲猫”,起初张爷爷还不乐意,抗议说:“别老说我们家猪猪是‘加肥猫’,我们家猪猪才不肥呢。”墨惜告诉他,不是加肥猫,是加菲猫,是美国大片里的大明星呢。张爷爷才乐得满面红光说:“那好那好,就叫加菲猫!”
自从墨惜给它正了名,猪猪一直都跟墨惜亲近有加,有时墨惜下班回来已经很晚了,猪猪在楼下跟着张爷爷乘凉、下象棋,老远看到墨惜回来,都会非常妩媚地“喵呜喵呜”叫两声,甚至尾随她回家讨虾皮吃。大家都笑:“这胖猫就爱跟着美人鱼走!”
今天的胖猫不知道抽了什么疯,看到墨惜之后不理不睬,只斜着眼睛瞟了她一下。墨惜俯身用手摩挲它的肚皮,笑说:“大明星,今天怎么端起架子来了,你新片要上映啦?”
不料,话音未落,那猪猪前爪一抬,毫无先兆地就在墨惜的脸上挥了一下。她只觉眼前一只爪子闪过,紧接着右侧眉毛上火辣辣地疼。张爷爷在一旁哎呦一声:“这猫儿今天是中什么邪了,连美人鱼都不认识啦?”抬手就打猫的脑袋。
墨惜急忙从包里掏出化妆镜来看,这下好了,眉毛和项勇的一样了,眉峰处被猫爪子生生划出一个血印子,若是再往下一厘米,若是那指甲再锋利些,后果不堪设想。
小区外就有小诊所,张爷爷赶紧带着墨惜去打针。老爷子执意要掏钱,墨惜不肯,推让了一阵子,终究是墨惜自己付了医药费。她怕老爷子担心,直说“没事没事”,急匆匆回到家里。
翻脸无情。它这是替谁来讨债?
墨惜上楼冲了个热水澡,热水碰到眉峰的伤处,火辣辣地疼。那疼痛牵动无数敏感神经,仿佛星星之火要燎原,要把那些前尘旧梦烧个干干净净。
浴室的镜子被一片水雾蒙上。她用大毛巾擦出一块清明,看着自己身上穿的红格子泰迪熊睡衣,这是妈妈亲手做的。妈妈已经不在了,如果她还在,她一定会捧着她的脸心疼地说:“女儿,过来让妈妈看看。”
妈妈的手指洁白修长,很漂亮,很柔软。若是生在富贵人家,那应该是一双弹钢琴的手。由于常年做针线活,妈妈的右手食指总是戴着顶针。金属做的宽宽的圆环,上面密密麻麻布满麻坑,由于年代久远,银白色的金属呈现暗淡的光泽。墨惜小时候最喜欢问妈妈要“戒指”戴。妈妈笑说:“小傻妞,这是顶针,不是戒指。”妈妈曾经有一枚金戒指,唯一的一枚,是她和爸爸结婚的时候奶奶送给她的。在北方方言里,金戒指常常被称作“金镏子”,一般都很大个儿,很值钱。墨惜考上大学那年,第一笔学费实在凑不齐,妈妈把戒指当掉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