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六章法院的判决(第2页)
“林先生!是我,城阳市刑警大队,方警官!”
“原来是方警官!”闻声,林峰不由的有些激动,也怪自己这几天忙的有些糊涂了,却是忘了存一下刑警大队方警官的号码!
方警官打来电话,定是有林夕的消息。
想罢,林峰这就有些急不可耐的询问到。
“方警官,请问,是我妹妹那边出了什么问题吗?”
“也不算问题,是这样的,今天下午点两点三十分,法院将开庭公开审理你妹妹的案子。其实吧,本来也没这么麻烦,主要是你妹妹一直在要求开庭审理,而且被害方听说你妹妹要承担杀人的责任,也一直要求开庭审理,所以这事,定的有点急!
这几天,我发现你妹妹好像并不想见其他人,所以这件事我只能先通知你一下了!你看你怎么安排吧,最好是快点找来律师,不然你妹妹这案子,怕是有点悬!”
其实这件事也轮不到他方警官来通知,不过,在方警官看来,虽然目前他收集到的所有证据都似对林夕不利,但,他还是有点不相信,林夕这种女孩居然会杀人。
通过这几天的相处,他早就察觉了林夕究竟是哪一种人,那就是一个性格比较温柔的小女孩,压根就没有杀人倾向与动机。
因此,这件事他却是希望林峰快些准备妥当,以防林夕在法庭失利。
闻言,林峰的心,不由的一紧,随即便回应到。
“好,请问是哪个法院。”
“城阳市有几个法院?就那一个城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时间不多了,你自己抓紧点!”
“好的,下午两点三十分,我会准时带着律师到场。”
挂断了电话,林峰随即开始着手安排律师的问题。
老实说,这个时间也太紧张了,不过好在林峰手里还有点“小钱”,请律师而已,有钱就好办事!
一通电话,请来了一位律师,此时,法院的正式通知,也如期落到了林峰的手中。
不做多想,赶紧与律师商议。整整一个上午,林峰都在与那律师不停的交谈。
只可惜,可用的信息非常的少,律师也没有把握能打赢这个案子,只能尽力而为,具体的,律师也不敢做出保证。
这种情况,林峰也算是早有预料,毕竟,律师也并非是万能,这么短的时间,却是有些难为那律师了。
不埋怨,也不强求,林峰只能让那律师尽力就好。
反正,他还有老板那一张王牌,妹妹只要不是真的一心求死,那这一切,林峰也不用太过焦急。
吃过午饭,稍作休整,转眼时间已经快到两点整。
林峰这就带着律师赶到了城阳市中级人民法院,等待了一会儿,很快,法院这便开庭审理林夕此案。
审理的过程并不顺利,或者更加准确的说,甚至有些艰难。
从头到尾,林夕都一口咬死,自己的确是杀了那两人。
虽有天网监控可证明,林夕当时并不在场!但同时,那天网监控也证明了,那男孩的死却是与林夕有说不清的关系!
张梅也好,那男孩也好,在当天遇见林夕以前,两人根本就没有任何交集。
但,遇上了林夕后,不久两人就变成了“情侣”,然后双双挥刀,杀害了对方。
这件案子,从头到尾,林夕似都在扮演一个蛊惑者的身份。
因此,法庭当即做出了判决。
“本院认为嫌疑人林夕,唆使他人自杀,其行为已构成他人自杀,应予惩处,证据确实且充分,指控罪名成立,鉴于嫌疑人林夕为初犯,且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悔罪态度较好,可依法比照给予减轻处罚。
辩护人的相关辩护意见本院予以采纳,依照《华夏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判决如下:嫌疑人林夕犯唆使杀人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期六个月,罚金六万软妹币,并赔偿被害者双方家庭,共计二十八万软妹币作为安葬赔偿金,本判决为口头宣判,判决书将在五日内向你送达,如不服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二日起,至十日内通过本院提出上诉,书面上述的应提交上诉状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嫌疑人与被害方,你们听清楚了吗?”
判决落下,林峰顿时露出了一丝笑容。
钱,根本不是问题!一年有期徒刑的处罚,也根本不算问题!